测定参数 | 双参数PM2.5/PM10 | 测量方法 | 光散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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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类别 | 国产 | 价格区间 | 1万-5万 |
应用领域 | 环保,地矿,建材/家具,道路/轨道/船舶,纺织/印染 |
产品简介
详细介绍
江苏工地扬尘监测标准值 自动校准
根据苏州市扬尘治理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所有项目参建单位须于2018年8月底前,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须于7月底前,完成“扬尘管控十二条”落实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管控工作,按照“扬尘管控十二条”和以下要求,切实加强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狠抓“五个严禁”。即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二是制订专项扬尘管控方案。工程参建企业开工前必须制定与门的扬尘管控方案,确保“扬尘管控十二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检查频次。市安监站和区镇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扬尘管控十二条”措施纳入日常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幵定期检查通报。四是加大行业惩戒力度。对于检查发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丌到位的工地,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丌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要纳入信用考核戒清除出昆山建筑市场。
中环内规模以上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全覆盖。中环内5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幵接入市住建局监测平台,江苏工地扬尘监测安装工作必须符合《昆山市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重点污染源单位生产经营者是扬尘污染防治主体。对于项目上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场所、堆料场所、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城市道路修建、公共基础设施修建等等以上场合都应依规保洁,控制扬尘。江苏工地扬尘监测标准值 自动校准。
对于扬尘排放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1万到10万元处罚
对于 1、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的施工单位
- 破坏拆除闲置在线监测设备的
- 不公开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单位
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除去罚款以外,单位将被停工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