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等级 | 非防爆类 | 测量范围 | 0~50mg/m3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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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类别 | 进口 | 分辨率 | 0.001mg/m3mg/m3 |
工作原理 | 光散射法 | 价格区间 | 1-3万 |
应用领域 | 环保,地矿,建材/家具,道路/轨道/船舶 |
产品简介
详细介绍
安庆市工地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一、建立和实现施工扬尘量化管理:首先建立现场TSP(总悬浮颗粒物)的管控值,从根本上解决扬尘不能进行浓度管控的难题。同时,根据视频智能分析现场的降尘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建立工地降尘台账,量化工地降尘措施达标率。
项目建设期末,监控区域建筑工地降尘措施达标率由60%提升到95%以上,城市干道降尘洒水率达到。
二、减少工地对周边空气质量的影响: 通过智能监测和智能管控的物联网和云计算平台系统,结合扬尘智能喷雾器,大大减少扬尘对周边空气质量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末,监控区域PM2.5下降42%,PM10下降44%。
三、投资不足和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我们研制的低成本监测设备,可大规模部署,基本解决了政府投资不足的难题。建立物联网模式的扬尘智能传感监控网络,使监管部门成为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真正实现了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
四、扬尘监测设备智能联动喷雾系统:首先扬尘智能传感监控网络在技术上与国内主流扬尘喷淋或水炮设备形成智能联动,实时智能启动喷淋降尘设施。项目期末构成了监测、管控和治理一体化闭环体系。
第九条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项目完工前,保存完整的视频监控资料。
第十条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矿产资源开采、物料运输和堆放、砂浆混凝土搅拌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相关建设、施工、材料供应、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单位,应当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安庆市工地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监测指标 测量范围 分辨率 准确度 备注
PM2.5 0-500ug/m3 1ug/m3 ±10%
PM10 0-2mg/m3 1ug/m3 ±10%
TSP 0~40mg/m3 1mg/m3 ±10%
风速 0-30m,0-60m 0.1m/s ±1m/s
风向 0~360°/16方位 1° ±3°
噪声 30~130dB 31.5Hz~8kHz ±1.5dB
温度 -30~+70℃ 0.1℃ ±0.3℃
湿度 0~99.99%RH 1%RH ±3%RH
压力 500~1100hPa 0.1 hPa ±0.3hPa
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市电220V供电 AC220V
通讯方式 RS485/232通讯,USB通讯3G/4G、WIFI无线传输、ADSL光纤等有线传输
标配3米支架 高度可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