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莞市恒准标物计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类标准物质>>土壤标准物质>> RMH-A560海洋沉积物中油类分析标准物质
海洋沉积物中油类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对海洋沉积物环境中油类含量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海洋、地质、环保和科研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广东近岸海洋沉积物为基体,经自然风干、除去杂质、磨粉及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经Co60辐射灭菌,在避光和低温(4℃~15℃)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物质名称 | 标准值(mg/kg) | 扩展不确定度(mg/kg) |
RMH-A560 | 油类 | 184 | 22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 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标准GB17378.5-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的13.2,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225nm)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1.0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暂定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紫外分光光度法(225nm),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海洋沉积物中油类分析标准物质,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瓶40g,在避光和低温(4℃~15℃)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和受潮;冬季称量时防止静电。规定最小取样量为1.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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