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苯酚 红霉素 人工牛黄 醋酸地塞米松 炉甘石 远志酊 维B1 甘露醇醋酸氯己定等

7

联系电话

1337920835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资料下载> 二氧化钛CAS号13463-67-7辅料药国药准字

公司信息

人:
晨曦
话:
机:
13379208359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西路隆基大厦24楼
编:
址:
铺:
https://www.chem17.com/st401006/
给他留言

二氧化钛CAS号13463-67-7辅料药国药准字

2021-6-3  阅读(168)

提 供 商 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 资料大小 245.1KB
资料图片 【点击查看】 下载次数 10次
资料类型 JPG 图片 浏览次数 168次
【详细说明】

二氧化钛CAS号13463-67-7辅料药国药准字

 

TiO2   79.88[13463-67-7]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TiO2应为98.0%~100.5%。【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本品在水、盐酸、硝酸或稀硫酸中不溶。【鉴别】 取本品约0.5g,加无水硫酸钠5g与水10ml,混匀,加硫酸10ml,加热煮沸至澄清,冷却,缓缓加硫酸溶液(25→100)30ml,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照下述方法试验。  (1)取溶液5ml,加过氧化氢试液数滴,即显橙红色。  (2)取溶液5ml,加锌粒数颗,放置45分钟后,溶液显紫蓝色。
【类别】 药用辅料,助流剂和遮光剂等。【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二氧化钛可以作为所有的食品白色素,最大的使用量为1g/kg Sec. 73.575二氧化钛。色素添加剂二氧化钛可以安全用于一般着色食品中,服从下列规定:
(1) 二氧化钛的数量不超过食物重量的1%。
(2) 按照法令的401条所公布的特殊标准,不得使用的着色食品,除非有类似的标准允许添加色素。
(3)对于着色食品,食用的色素添加剂二氧化钛可以含有适当的稀释剂,作为安全的色素添加剂,如下:二氧化硅,作为分散助剂,含量不超过2%。

 



产品对比 产品对比 二维码 在线交流

扫一扫访问手机商铺

对比框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