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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冰箱的技术要求
阅读:1536 发布时间:2017-6-30
一般要求
外购的原型冷柜须有符合相关的工业标准;同时须有“工业产品制造”许可证”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外购的防爆器材或相关材料均应有防爆合格证或经防爆认证机构认定。
整机组装的器材均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才能用于组装。
各部件与整机组装须符合制造工艺。
冷柜的制冷循环系统的连接须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GB3836.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密型电气设备“h”》中规定的其它连接方式。
管路及各部件间工作时不允许碰撞和摩擦。
防爆冰箱的结构要求
压缩机须装热保护器或热熔断器限制表面温度;动作温度须小于T4组温度。
压缩机接线盒与浇封型接线盒等浇封型部件的技术要求须符合GB3836.9-90中4.1条的规定。
防爆接线盒内的电路接头及本安电路的接头均需焊接,并用安全接线帽和硅橡胶保护。
本安与非本安电路须分开布置并固定牢靠。
电缆引入装置须符合GB3836.1-2000中14.2条的要求。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须分别符合GB3836.2000。第5和6条及GB3836.4-2000中4.6条的规定。
本安电路导线的芯线截面应不小于0.5mm2铜绞线。
电源引出线的芯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绞线。
其它电路导线的芯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铜绞线。
防静电
冷柜的箱内裸露材料的表面电阻须小于108Ω。
用于1区的冷柜外表面裸露材料的表面电阻须小于108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