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级标准
黑龙江省农垦*农业机械鉴定总站于1989年提出了一种粮食干燥单位热耗和生产能力
折算方法,标准条件为降水幅度5%(20%~巧%)、热风温度93℃、环境温度20℃、环境相对湿度为60%,折算方法比较简单易行。它的主要缺点是只适用于横流式粮食干燥机和玉米小麦的烘干,有些系数的选择缺乏依据。此外,它还考虑了热风炉间接加热和油炉直接加热及冷却段的影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热耗的折算
标准条件下谷物干燥机的单位热耗量按下式计算:
Qrb=Qr/(K0*K1)
式中Qrb一标准条件下的单位热耗,MJ/kg Qr一试验时的实测热耗,MJ八g; K。一大气条件折算系数,可根据大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查表求出,见“粮食干燥单位热耗及生产能力折算系数”标准;K1一粮食条件折算系数,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根据粮食的初水分和终水分查表求出。
4数据表法
通过热力计算,把各种条件下参数变化时的折算系数列成表格,再用插入法折算,标准给出两种表格,一种是大气条件折算表,另一种是粮食条件折算表,从表中查出两个系数后,其乘积即为总折算系数。
本文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和探讨了折算的标准条件,给出了各种烘干机型和不同粮食干燥工艺的折算系数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条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