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五华县环境保护局VOCS自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810-115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环境保护局VOCS自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
四、采购数量:2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查):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2017年度的中介机构审核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wang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wang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fen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注: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28日 至 2018年12月0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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