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类别 | 国产 | 应用领域 | 电子/电池 |
---|
产品简介
详细介绍
五级承试仪器(10KV)现场调试
各许可等级的专业试验室应当符合附件5的要求,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各专业试验室基本配置、功能及产权关系,如产权关系非自有的应同时说明租赁关系及实际产权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承试电力设施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承接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进行的各类试验,主要包括电力设施的交接试验、预防性试验、系统调试等试验活动。试验经历是指在规定的年限内承担过相应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或成套装置、避雷器、电缆、二次控制回路或自控系统、主变及线路保护)的所有常规性试验项目,且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条 本规定由南方能源监管局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南方区域实施细则承试类补充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