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要求(试行版)
(试 行)
本规范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产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满足零售环节肉类蔬菜追溯需要,适用于农产品零售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直营店、专卖店、超市等)追溯电子秤,如电子计价台秤、标签电子台秤、电子条码打印计价秤等非自动秤产品。
一、术语和定义
GB/T 7722规定的以及以下的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
应用于农产品零售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直营店、专卖店、超市等),具备称重、非接触式IC卡读写、网络通讯、数据传输、凭证或标签打印及其它溯源功能的电子台秤,简称溯源电子秤。安装追溯软件后, 实现对肉类、蔬菜等农产品的追溯。
(二)非接触式IC卡。
由IC芯片、感应天线组成,封装在一个标准的PVC卡片内,芯片及天线无任何外露部分。卡片在一定距离范围(通常为5—10mm)靠近读写器表面,通过无线电波的传递来完成数据的读写操作,用于记录和传递信息的卡片。
(三)非接触式CPU卡。
卡 内集成电路中包括*处理器(CPU)、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以及片内操作系统 COS等主要部分,犹如一台超小型电脑系统。采用强大而稳定的安全控制器,增强了卡片的安全性。采用无线传输技术,通过射频方式获取能量和数据信号不仅具 有数据存储功能,同时具有命令处理和数据安全保护等功能。
二、计量要求
(一)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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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GB/T 7722-2005中5.1条要求的 Ⅲ 级。
(二)分度值。
至少有两个以上分度值,并符合GB/T 7722-2005中5.2条要求。
(三)zui大允许误差。
1.误差计算的基本原则
依据GB/T 7722-2005中5.3.3条的要求。
2.检定、周期检定的zui大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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秤加卸砝码时的zui大允许误差符合GB/T 7722-2005中5.3.1条中 Ⅲ 要求。
3.使用中检验时
应符合GB/T 7722中5.3.2条的要求。
4.整机测试要求
依据GB/T 7722-2005中5.3.3条要求执行。
(四)称量结果间的允许差值。
应符合GB/T 7722-2005中5.4条要求。
(五)检验用标准器。
依据GB/T 7722-2005中5.5条所述执行。
(六)鉴别力。
应符合GB/T 7722-2005中5.6条要求。
(七)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
应符合GB/T 7722-2005中5.7条要求。
上海志硕物资有限公司专业从业追溯条码秤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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