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西安辅料)药用羧甲纤维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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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西安木成林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 品牌
- 型号 CAS
- 产地
- 厂商性质 经销商
- 更新时间 2021/4/23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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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2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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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号 | 111 | 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 |
主要用途 | 填充剂 崩解剂 |
(西安辅料)药用羧甲纤维素钠
(西安辅料)药用羧甲纤维素钠
[9004-32-4] 本品为纤维素在碱性条件下与钠作用生成的羧甲纤维素钠盐。按干燥品计算,含Na应为6.5%~9.5%。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 本品在水中溶胀成胶状溶液,在中不溶。 【鉴别】取本品1g,加温水50ml,搅拌使扩散均匀,制成胶体溶液,放冷,备用。 (1)取上述溶液10ml,加硫酸铜试液1ml,即生成蓝色絮状沉淀。 (2)取上述溶液5ml,加等体积氯化钡试液,即生成白色沉淀。 (3)取上述溶液,显钠盐的火焰反应(通则0301)。 【检查】黏度 取本品适量,按照标示项下要求标明的条件配制溶液,釆用规定的测定条件,依法测定(通则0633第三法),应为标示黏度的75%~140%。
事实上,2013年2月起执行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已经要求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监管。对本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或根据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延伸检查。
《有关规定》还提出,要重点检查药用辅料生产是否符合《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否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是否按照核准或备案的工艺进行生产,是否建立完善批号管理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对不接受检查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生产的药用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