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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面向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方向!内蒙古开展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2026年10月14日 16:21:4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172

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面向生物制造、人工智能 、词元经济、氢能、算电协同、脑机接口等方向。
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制造、信息、能源、前沿与交叉学科领域,具体包括生物制造、人工智能+、词元经济、氢能、算电协同、脑机接口等方向。
本次申报为线上系统填报,不接收线下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8:00。
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2026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平字〔2026〕8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制造方向。
2.信息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词元经济方向。
3.能源领域:重点支持氢能方向。
4.前沿与交叉学科:重点支持算电协同、脑机接口方向。
二、申报条件
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平字〔2026〕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需线上系统填报,不接收线下申报。
1.组建方案。严格按照模板(附件1)编制,不得调整模板页边距、格式结构,需删除模板内红色提示文字,方案须完成实验室主任、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并完整包含主管部门意见页,同时导出生成PDF文件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2.佐证材料。择优报送能够体现实验室科研基础、实体运行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场所证明、仪器设备及设施证明、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证明、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运营团队证明、科研诚信相关证明等,以及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企业作为依托单位申报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佐证材料总数量控制在30项以内,单个佐证材料PDF不超过20MB。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彩色扫描生成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XXX(单位名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于2026年11月6日18:00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申报;登录系统后,在“自治区级平台申报”模块下进行网上填报、提交。依托单位账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注册,请注意准确选择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各盟市科技主管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实地核查和信用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出具盖章的《2026年度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推荐表》(附件2),于2026年11月13日18:00前在平台系统提交。归口管理部门账号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默认密码:KJT@123,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同步上传推荐函及按照推荐顺序排名的推荐表。逾期提交的和无推荐的不予受理。
3.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合综合评审意见提出拟新建布局名单,提交会议研究。经会议确定的名单将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科技厅发文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1.各归口管理部门、各盟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开展遴选审核,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条件不达标、签字盖章不全、格式不规范等不予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3家。
2.申报须紧扣重点支持方向,落实实验室实体运行2年以上等基本条件,如实报送场地、人员、科研活动等运行佐证材料,不满足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共建,共建单位不超过3家,须提交正式签署的共建协议,明确各方权责、资源投入及成果归属等。牵头单位须独立具备实验室建设所需场地、仪器设备、资金投入等基础保障条件。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4.严格落实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白名单”要求,同一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科创平台建设,一名固定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科创平台任职。新建实验室申报周期内,各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不得开展人员调整变更。
5.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中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和保密的内容以及敏感词汇等,不得删减或更改申报书内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技厅创新平台建设处:刘锦涛 0471-6328615
2.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张艺玮0471-6328556
3.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471-6328801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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