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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创新药械研发补助申报 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转化

2026年10月10日 14:47:37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1728

山东省科技厅正式下发通知,开启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补助面向省内完成临床试验的一类新药、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创新医疗器械,设置明确企业准入条件与申报时间节点,以财政补助激励企业加大新药与高端器械研发投入,推动医药创新成果在本省落地产业化。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依据《山东省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相关部署,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进一步激活省内生物医药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的技术攻关与产业落地进程。
 
  通知明确了补助的申报范围,仅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山东省内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一类新药,以及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国家创新医疗器械。对于存在多个规格、多个适应症的创新药物,研发投入允许合并核算;同一新药若在该时段完成多期临床试验,则以最新一期临床试验作为认定依据。
 
  在申报主体资质方面,申报企业必须为在山东省注册满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骨干企业,从事创新药物或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相关业务,拥有清晰的创新目标、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以及配套保障条件。企业需要作出书面承诺,获得补助的药械产品要在山东实现产业化落地。同时企业及法人不得存在处于惩戒期的科研失信记录、信用黑名单记录,无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负面清单相关问题,多维度严把申报主体准入关口。
 
  申报工作有着严格的时间节点安排,申报系统将于10月12日开放。企业可提前筹备各项佐证材料,务必于11月16日17:00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属地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填报、审核延误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通知强调,申报企业对全部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各市科技局需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省科技厅会将材料真实性、各地审核履职情况纳入科研诚信管理。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项目申报,提醒各企业警惕有偿中介服务,防范诈骗风险。
 
  本次研发补助是山东省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重要一环,财政资金将发挥杠杆效应,激励企业开展高风险、高价值的原始创新,推动临床试验阶段的创新药械成果加速向产业端转化,夯实全省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根基。
 
  如需咨询政策细节,可联系联系人赵岩,联系电话:0531-51751196,电子邮箱:sdshfzkj@shandong.cn。
 
  信息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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