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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访问更便捷2026年中央级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启动
2026年08月19日 13:54:28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2105

科技部、财政部联合部署2026年度中央级高校与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工作,考核周期覆盖2025-2026年上半年,围绕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三大维度开展评估,考核结果与经费预算、后补助直接挂钩,民营企业服务、科研装备自主保障成效纳入评价指标。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考核发挥激励约束导向,结果将作为经费支持、基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4 年考核较差且完成整改的4家单位参与本次考核,2025年考核较差的3家单位仍在整改期,不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设置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三大核心内容。组织管理聚焦制度建设、新购仪器查重评议、仪器入网、平台对接、实验队伍建设;运行使用重点考察仪器有效机时、设备运维盘活、本单位重大科研任务支撑及成果产出;共享服务除对外服务机时、收费管理外,新增民营企业开放服务、用户评价,同时将科研仪器、配套试剂、数据库自主保障攻关与示范推广成效纳入评价。
考核实施奖惩机制:表现优秀单位给予后补助,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优先支持;结果较差单位可视情形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核减经费,考核结果同时用于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评估。
通知全文如下: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4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4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5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3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组织管理。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开放共享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与实施情况,新建设施与新购仪器查重评议情况,推进集中集约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等。
2. 运行使用。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维修维护及盘活利用情况,支撑本单位开展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
3. 共享服务。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对外开放服务及收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收费金额变化情况,服务外单位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向民营企业开放、用户评价等情况,通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推进科研仪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等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的工作及成效。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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