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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监管立法提速!新疆发布检验检测条例草案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06月01日 11:40:04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313

新疆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行业监管体系,优化行业治理效能,规范检验检测全流程活动,保障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精心草拟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与合理化建议。
 
  本次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设七章四十九条,涵盖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发展与促进、法律责任、附则七大核心板块,全面构建起“准入规范、过程严控、监管高效、促进发展、追责明确”的检验检测行业全链条治理体系。条例草案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及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明确行业发展需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准确、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划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边界。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吸纳行业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校及社会各界的专业意见与民生诉求,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提升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确保条例能够切实贴合新疆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实际,有效破解行业监管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
 
  热忱欢迎行业监管人员、各类市场主体、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本次意见征集工作,于2026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意见建议:
 
  一、信函提交: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管处,邮编830004,信封上请注明“立法意见建议”字样。
 
  二、邮件提交:将电子意见发送至邮箱xjscjdglj_rjc@xj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立法意见建议”字样。
 
  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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