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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访问更便捷预算525万元 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仪器设备
2026年03月23日 10:01:05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723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预算525万元。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它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及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生态系统及污染源等要素开展长期、连续、系统的观测、分析与评价。通过科学布点、精准采样、数据研判,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现状与演变趋势,识别污染风险与生态问题,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政策制定及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与数据支撑。
近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预算525万元,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5-232-1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项目-专用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5250000
最高限价(元):525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5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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