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最高1500万元!北京支持创新药CDMO提质增效
2025年11月18日 10:49:1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378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支持创新药CDMO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CDMO平台开展不同类型药物的质量体系国际认证,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
医药健康产业是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助推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11月14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支持创新药CDMO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提升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平台企业(以下简称“CDMO”)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医药健康产业,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稿提出,支持CDMO平台开展不同类型药物的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机构上市生产体系核查的给予CDMO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
对医药企业委托CDMO开展创新药工艺开发、临床试验样品制备、中试放大工艺开发及商业批生产等项目,按照当年度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30%、给予委托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对首次委托CDMO生产或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创新药项目,另额外给予委托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全文如下:
支持创新药CDMO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本市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平台企业(以下简称“CDMO”)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完善产业服务生态,满足创新品种生产转化的需求,更好支撑本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本市实际开展运营的CDMO以及与其合作的医药健康企业,且双方无投资关联。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提高CDMO技术服务能力。根据CDMO服务品种数量、阶段、服务质量与效能等,予以分类支持。对医药企业委托CDMO开展创新药工艺开发、临床试验样品制备、中试放大工艺开发及商业批生产等项目,按照当年度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30%、给予委托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对首次委托CDMO生产或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创新药项目,另额外给予委托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二)支持CDMO开展国际认证。支持CDMO平台开展不同类型药物的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机构上市生产体系核查的给予CDMO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
(三)提升CDMO企业行业影响力。支持CDMO生态建设,推动提升CDMO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组织CDMO及其合作的医药企业参加国际会展活动的组织方,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组织举办CDMO领域的会展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四)优化全链条服务举措。多部门协同围绕创新品种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对委托CDMO的创新品种,纳入“项目制”管理,并通过“市区两级服务包”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三、组织实施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和核准等工作,按年度给予支持。
四、附则
本政策措施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素材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评估结果,其中,“优秀”2家、“良好”16家、“合格”3家、“基本合格”9...2026-04-17 13:43:55
-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的21条措施,以促进重庆生物...2026-02-03 14:05:55
-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攻关项目。本次征集范围共包含两大专题9大方向。2026-01-26 13:20:40
-
北京东城园管委会区科委发布《北京市东城区关于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1...2025-12-23 13:37:39
-
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涵盖了众多创新药械产品,包括创新药物到高端医疗器械,从诊断试剂到治疗设备。2025-07-24 14:49:09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