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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新规明年起实施!多部门印发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31日 11:32:04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16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25年10月30日正式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代理机构是衔接招投标全流程、提供专业服务的核心主体。目前全国已拥有超11万家代理机构、超100万名从业人员,在提升招投标效率与专业化水平中发挥关键作用。2017年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取消后,行业底数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逐渐凸显。部分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策划围串标、向评标专家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针对行业实践痛点与市场关切,《办法》制定了针对性管理举措。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三方面新要求:
 
  一、统一登记管理
 
  代理机构需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机构、场所、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机构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变更后需在10日内自行更新。
 
  二、规范从业行为
 
  业务承接方面,要求机构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及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资料存储等办公条件,配备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招标文件编制与评标组织能力的从业人员,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且未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业务开展方面,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从登记从业人员中指定1名担任项目负责人;需依法签订代理合同,规范收取代理费用,按规定公开代理信息,协助招标人依法处理异议。
 
  三、强化监管配合
 
  利害关系人发现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按项目管理权限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需核实处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结合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从业条件达标、人员专职从业、招标代理合同履行等9类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健全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网络,推进对代理机构的智慧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后续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办法》贯彻落实,通过强化宣传解读、健全配套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办法》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招投标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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