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预算530万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液相色谱-线性轨道阱质谱仪
2024年09月05日 10:29:4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61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提升实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液相色谱-线性轨道阱质谱仪,预算金额630万,项目编号为310000000240205160064-00067939。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市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公共卫生核心专业机构,集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旨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疾病、伤害和失能,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提升实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液相色谱-线性轨道阱质谱仪,预算金额630万,项目编号为310000000240205160064-0006793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205160064-00067939
项目名称:提升实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液相色谱-线性轨道阱质谱仪
预算编号: 0024-00034664
预算金额(元): 6300000(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提升实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液相色谱-线性轨道阱质谱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定后,接到甲方通知60天内
本项目(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商具有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业绩清单)、良好的使用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良好的技术支持,提供良好的三个月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3.项目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超高效二维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辽阳石化超高效二维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项目编号:0720-2540zbzx0059,招标范围:超高效...2025-05-14 11:17:19 -
近期,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新”建设,带动产学研协同与生产力提升。2025-05-13 16:08:32
-
项目名称:大连院2025年国拨课题资本性项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编号:0712-254032502026,招标范围:气相色谱...2025-05-13 13:52:00
-
华谱科仪宣布完成过亿元Pre-B轮融资,由京国瑞基金和北工投资旗下北京高精尖基金联合领投,老股东弘晖基金、架桥资本跟投,长海资本担...2025-05-13 09:04:53
-
仪器聚焦丨热点重点大盘点 仪器行业本周要点速递(2025年第13期)
本周化工仪器领域的最新动态有中办国办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工信部部署202...2025-05-12 10:24:2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采购检验及科研用实验供应品”发布招标公告,预算316.18万元。2025-05-09 09:24:04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