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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
2024年08月12日 15:19:09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宋池 点击量:6145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数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确保检测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并有效解决检测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数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动态监管检测资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测机构及人员行为、强化信息化管理等多项措施,全面提升质量检测机构的主体质量责任意识,维护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
 
  整治行动将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相关通知执行,确保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整治对象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整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机构的人员配置、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现场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等关键环节的检测情况是否规范、准确。
 
  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检查整治和调研督导三个阶段。自2024年8月15日起,各检测机构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随后,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于11月底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最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调研督导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市(州)的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并通报全省。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行动方案,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同时,要求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干扰。在监督执法方面,将坚持“零容忍”原则,对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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