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
2024年07月29日 09:18:22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146

近日,天津市科技局与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竞争力。天津市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工业基地,一直致力于推动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近日,天津市科技局与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此次公示旨在增强项目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据公示内容显示,这批专项资金涵盖了市科技局负责方向和工信方向两个主要领域。市科技局负责的方向主要聚焦于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建设,以及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公示附件中详细列出了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拟立项清单,展示了天津市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具体举措和重点支持方向。
与此同时,工信方向的项目也备受关注。公示内容中提及了支持类项目和奖补类项目的计划表,以及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方向的备选项目。这些项目旨在促进天津市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原文如下:
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市科技局负责方向)
各有关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科技局负责方向)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未注明有效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我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我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智能科技处刘晓022—58832969(附件1)
实验室工作处张晓022—58832837(附件2)
创新体系处阚金玲022—58832867(附件3)
2024年7月26日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AI赋能国产仪器突围 第64届高博会高端仪器专区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人工智能正推动科学仪器从硬件驱动转向软硬协同发展,为我国突破技术瓶颈提供新路径。国家通过“十五五”规划、“人工智能 ”行动等政策全...2026-05-18 14:12:31 -
日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6-05-18 11:00:14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实施细则》,明确单个企业单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按...2026-05-18 10:43:18
-
部署300余台仪器装备!嘉庚创新实验室打造具身科学智能前沿平台
近日,嘉庚创新实验室牵头起草的我国首个《智能实验室系统设计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基于智慧材料研发实...2026-05-18 10:28:36 -
仪器聚焦丨热点重点大盘点 仪器行业本周要点速递(2026年第14期)
化工仪器网5月11日至15日行业要点新闻和政策速递2026-05-16 10:00:00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026-05-15 14:45:57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