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共计19家 浙江省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2024年03月11日 11:39:05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6728

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共有浙江摩克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被认定。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和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独立法人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实行政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理事会(董事会)决策、院所长(总经理)负责的现代化管理机制,构建需求导向、自主运行、独立核算、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的市场化运行方式,形成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引人用人机制。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求原则上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8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8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1、浙江摩克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3、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4、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
 
  5、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
 
  6、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7、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
 
  8、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
 
  9、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
 
  10、浣江实验室
 
  11、天姥实验室
 
  12、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
 
  13、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14、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
 
  15、上海大学温州研究院
 
  16、温州大学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
 
  1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18、祥符实验室
 
  19、嘉善复旦研究院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条文释义发布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组织编写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条文释文》...
    2026-05-12 11:10:21
  • 通过率99.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项目(储备)初审结果公布

    受理项目2043项(联合基金项目1883项、外籍学者“汇智”项目84项、青年滚动支持项目76项),不予受理项目15项(联合基金项目...
    2026-05-11 16:58:38
  • 江西公示一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

    日前,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4年与2025年省级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拟立项项目公示》。
    2026-05-11 14:49:00
  • 预算900万 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医疗设备

    近日,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鄂托克前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900.268万元。
    2026-05-11 10:50:34
  • 预算1845万元 渤海大学采购结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渤海大学结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为1845万元,项目编号为JH26-210000-18936。
    2026-05-09 15:16:22
  • 成都青羊区发布场景创新供需双清单

    。全面覆盖科创、民生、文商旅等全领域,向全社会敞开合作大门,携手共建“人文青羊·航空新城”。
    2026-05-09 15:16:13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高新材料的制备、表征及应用进展线上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