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发改委: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2023年11月09日 12:00:54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杨 点击量:476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现就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化工仪器网 行业百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具体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
当前,一些地方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设置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决纠正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现就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二、我委将加强动态监测,对涉及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中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通过信用平台网站畅通投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
三、我委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选取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规范实施信用监管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发布。
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将本地区排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法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3年10月29日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近日,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发布生物大分子中试基地仪器设备(第二批)第三部分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2026-10-04 09:33:38
-
预算467.66万元 临汾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采购食品检验检测设备
临汾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食品检验领域检测检测设备,预算467....2026-09-30 15:05:01 -
项目名称:国七蒸发加油排放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36-264020260019,招标范围:国七蒸发/加油排放测试系统,招...2026-09-30 14:59:00
-
从中标数据来看,2026年8月国产品牌离子色谱仪的中标金额1002.478万元,占比50.91%;国外品牌离子色谱仪中标金额966...2026-09-30 10:05:21
-
兰州大学近期公示一批科研设备采购意向,总预算高达5311.32万元。2026-09-30 09:52:37
-
化工仪器网2026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10月7日,共七天。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2026-09-30 09:41:08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