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时事热点>正文

最高1亿元奖励!浙江发布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3年08月31日 13:52:2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091

日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是时代所向、发展所要、未来所趋、人民所盼。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工作,将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纳入“八八战略”,作出了一系列引领性、前瞻性的决策部署。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日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
 
  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是省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与学科建设相关的人才引育、科学研究、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活动,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的专项资金。
 
  意见稿在奖励补助方面,明确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根据上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浙江省的专项资金,按照1:1予以奖补
 
  第五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学科: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分档确定补助额度,A+、A、A-、B+、B学科,每年分别按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予以奖补
 
  登峰学科建设高校提前完成或显著超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其他高校在人才引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绩的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在建设补助方面,同样给予学科建设足够的支持。
 
  登峰学科:省财政按平均每年每学科1亿元的额度实行总额控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确定的支持学科名单和具体额度安排建设补助。
 
  优势特色学:省财政按每年每学科4500万元额度实行总额控制,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支持学科名单和具体额度安排建设补助。
 
  一流学科A类:根据教育厅确定的名单按每年每学科750万元安排建设补助。
 
  基础学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确定的名单,按每年每学科1000万元的额度安排建设补助。
 
  据悉,意见稿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本轮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相关资料下载:

意见稿原文.docx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超2500万预算!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监督所采购实验室设备等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余杭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辅助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870.1...
    2025-04-29 10:33:54
  • 1.16亿!复旦大学青年创新中心基金启动

    4月26日,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向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16亿人民币,设立复旦大学青年创新中心基金,支持学校科技创新和...
    2025-04-28 10:10:55
  • 预算280万元 深圳先进光源研究院采购光学元件表面检测设备

    深圳先进光源研究院就“光学元件表面检测设备”发布招标公告,预算280万元。
    2025-04-27 13:27:51
  • 预算334万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仪器维修、维护、保养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就“污染源监测运维项目-实验室监测仪器维修、维护、保养(2025)”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34...
    2025-04-16 10:14:32
  • 最新一批国自然不端行为案件通报!

    此轮公布的15份处理决定涉及15所院校21名人员,其中有5所是985大学,3所是211大学。
    2025-04-15 14:31:04
  • 河南省:2025年度院士工作站和2024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名单公示

    日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25年度院士工作站和2024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拟建站单位名单公示》,拟建设2025年度院士工作站2...
    2025-04-14 11:31:58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2025第二届化工园区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绿色发展论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