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修订 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
2023年05月19日 10:58:35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羊舌木 点击量:8360

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化依法行政实践的集中体现。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挥巨大作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需要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的进程中,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对已经成熟得以运用的举措上升为部门规章进行巩固;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地方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出回应,使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法可依,确保严格规范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化依法行政实践的集中体现。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遵循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部对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供了基础保障。
修订后的《办法》共八章92条,包括总则、实施主体与管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执行、结案和归档、监督、附则等内容。其中第三章“普通程序”又依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按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信息公开的顺序进行分节规定。
《办法》具体修改完善了处罚种类;处罚实施主体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规定,新增初次违法和无主观过错违法不予处罚、从重和从轻处罚的规定;规范和细化行政处罚的程序;补充增加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相关时限和罚款数额等方面。
其中,《办法》第十九条将立案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改为“十五日”,并针对有关罚款数额的规定,提高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的下限,由原来的“是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改为“是指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办法》修订以新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为基础,严格遵守行政处罚领域的通用规范;同时紧密联系生态环境执法实际,突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特点,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面推动《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同时,强化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营造推动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4月28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的《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全年...2025-04-29 15:47:14
-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2025-04-27 14:41:52
-
近日,广州医科大学就“广医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和金域检验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2025-04-27 09:46:13
-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严...2025-04-22 09:43:43
-
日前,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碳排放量计量分技术委员会关于《温室气体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202...2025-04-21 13:21:53
-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产业持续壮大,日益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军与实现“双碳”目标的生力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营收规模突破...2025-04-17 15:10:34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