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2023年04月17日 11:43:13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9368

4月14日,工信部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 铸造和锻压是制造业中的基础,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各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铸件。作为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铸造和锻压在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是众多主机产品和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因此,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
 
  4月14日,工信部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要以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质量为先为基本原则;以到2025年进一步提高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到2035年行业总体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形成完备的产业技术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为发展目标。
 
  在重点任务方面,意见提出要从提高行业创新能力、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升行业质量效益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七个方向着手。
 
  其中,提高行业创新能力要将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先进铸造工艺与装备、发展先进锻压工艺与装备和强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推进;在推进行业规范发展方面,要注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要支持高端项目建设和规范行业监督管理;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两方面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要注意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铸造和锻压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通过培育优质企业发展和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来支持优质企业发展;从强化标准引领和提升产品质量两方面提升行业质量效益;支持行业企业、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等在技术、标准、检测认证等多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在保障措施方面,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分工,做好加强组织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注重需求引导和标准引领,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抓好示范引领,构建铸造和锻压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意见自4月14日起实施。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同步废止。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2026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报通知发布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
    2025-05-07 11:37:23
  • A股进口替代50强出炉 科学仪器企业表现亮眼

    近日,A股进口替代年内50强涨幅榜发布,科学仪器企业表现亮眼,行业市场空间加速释放。
    2025-05-07 10:26:07
  • 超2500万预算!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监督所采购实验室设备等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余杭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辅助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870.1...
    2025-04-29 10:33:54
  • 1.16亿!复旦大学青年创新中心基金启动

    4月26日,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向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16亿人民币,设立复旦大学青年创新中心基金,支持学校科技创新和...
    2025-04-28 10:10:55
  • 预算280万元 深圳先进光源研究院采购光学元件表面检测设备

    深圳先进光源研究院就“光学元件表面检测设备”发布招标公告,预算280万元。
    2025-04-27 13:27:51
  • 预算334万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仪器维修、维护、保养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就“污染源监测运维项目-实验室监测仪器维修、维护、保养(2025)”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34...
    2025-04-16 10:14:32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第四届地质与稀土样品处理及检测技术专场线上研讨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