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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启动
2023年04月03日 14:17:22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112

日前,贵州省科技厅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布《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

  【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社会科技奖是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我国社会科技奖初步形成数量规模较大、主体结构多元、影响力持续提升的发展态势。
 
  日前,贵州省科技厅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布《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并明确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同时重复推荐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通知》原文如下。
 
  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原则上推荐项目数量不限。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单位有责任协助处理。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及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省管专家2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专家可由3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共同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并回避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
 
  (三)推荐程序
 
  1.推荐申请
 
  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可于推荐前向我厅申请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账号。在“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专家,使用已有账号。
 
  2.推荐公示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有责任督促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需在提交推荐书的同时一并上传到“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由单位推荐的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情况,由专家推荐的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应用。
 
  (二)已推荐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推荐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四)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同时重复推荐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推荐项目所使用的文章、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必须是历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六)推荐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原则上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重点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研人员。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书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注重诚信承诺。各奖种推荐书的具体填写要求请在《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查阅。
 
  (一)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1.《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3.他人引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4.知识产权佐证
 
  5.成果应用佐证
 
  6.重要获奖证书
 
  7.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的佐证材料
 
  (二)贵州省自然科学奖
 
  1.《贵州省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2.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3.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
 
  4.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5篇)
 
  5.检索报告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7.其他附件材料
 
  (三)贵州省技术发明奖
 
  1.《贵州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2.“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针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项目)
 
  4.项目实施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
 
  5.应用情况和效果佐证材料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7.其他附件材料
 
  (四)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有效佐证材料
 
  3.项目实施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
 
  4.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
 
  6.其他附件材料
 
  (五)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1.《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
 
  2.与我省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及推动科技合作的佐证材料(技术评价、培训、设备使用等)
 
  3.社会经济效益佐证材料
 
  4.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或候选组织的佐证材料
 
  推荐贵州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提交,不接收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推荐书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其中附件应为带目录结构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页数不超过100页。
 
  四、推荐时间及相关要求
 
  推荐系统网址为: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将于2023年4月1日启用,至2023年5月21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建议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避免临近关网时间才填报提交,以免提交失败,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截止日前,科技奖励申请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科技奖励推荐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推荐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推荐截止日后,不得更改科技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推荐结束后,省科技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推荐项目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推荐项目,通过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向推荐单位及推荐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202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提出申诉,申诉次数不得超过一次。省科技厅将对受理的推荐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5天。
 
  五、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0851-86987256
 
  技术支持:0851-85817379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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