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手机版

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资讯中心

化工仪器网>资讯中心>政策法规>正文

今日焦点时事热点行业动态企业动态政策法规

科技部:到2025年,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超过10万人

2023年03月20日 09:54:47来源:化工仪器网点击:8870
分享: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人才兴则国家兴,人才强则国家强。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催生出一系列颠覆性科学技术和重大产业变革,创造出越来越多的新产品、新需求、新业态,深刻影响着国际战略力量对比和世界经济格局变化。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就是人才,特别是能够紧跟并引领世界科技潮流的创新型人才。只有造就和汇聚一大批高端人才,才能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占据制高点、掌握主动权。
 
  日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研究制定了《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到2025年,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超过10万人;到2025年,在各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内从业的职业技术经理人不少于1万人;到2025年,全国建成人才培养基地超过50个,建成不少于300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顾问队伍。
 
  《行动方案》提出了推动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发展、升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功能、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供给结构、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路径、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社会关注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国际化建设等六大重点任务。
 
  推动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发展提出形成人才培养知识框架和建设人才梯度培养体系。支持具备教材开发能力的相关机构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新政策导向,深挖人才培养体系的短板弱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编写普适和特色相结合的培训教材,形成内容完备、特点突出、模块清晰的培训内容体系,突出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坚持分层培养原则,着力打造初、中、高三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梯队体系。
 
  升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功能提出强化人才培养基地布局建设和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智库。鼓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本地产业发展导向开展培训,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形成一批示范性、标杆性培养基地;充分发挥各培养基地贴近科技成果转化一线的优势,吸纳、遴选、推荐政策水平、理论素养或实操能力突出的专家,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智库。
 
  此外,为保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还提出凝聚多方合力、创新政府供给、做好宣传推广、注重优化生态四大保障措施。

关注本网官方微信 随时阅读专业资讯


预算388万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多种仪器设备 2024-03-29 11:01:47
近日,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计划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检测能力提升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预算388万。
预算335万元 西南民族大学采购实验室设备 2024-03-29 10:10:19
日前,西南民族大学委托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为应用化学综合实验平台建设采购固相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万能拉力试验机等仪器设备,预算335.1397万元。
揭秘时间的微观舞者:电子在液态水中的阿秒级运动 2024-03-29 09:48:54
近日,美国和德国的科研人员成功“定格”了电子在液态水中的阿秒级运动。
预算481万 北京大学电子学院采购激光光谱调制锁定模块 2024-03-29 09:37:03
近日,北京大学电子学院就“激光光谱调制锁定模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3-2401HW3L0089)”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481万元。
预算210万 河北省科学院采购傅里叶红外光谱仪等 2024-03-28 08:58:01
近日,河北省科学院本级就“河北省工业测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10万元。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970297226@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天津市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产品对比发布询价建议反馈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
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