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市场商机>正文

128.75万 更换庐山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3年03月16日 08:56:11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杨 点击量:4491

近日,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计划对更换庐山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8.75万。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空气自动监测站又称空气站,主要功能是对存在于大气、空气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定点、连续或者定时的采样、测量和分析,是一个城市空气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为了对空气进行监测,一般在一个环保重点城市设立若干个空气站,站内安装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作连续自动监测,将监测结果实时存储并加以分析后得到相关的数据。
 
  近日,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计划对更换庐山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8.75万。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X2023-JJ-G3673
 
  项目名称:更换庐山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75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预算209.5万元 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环境监测设备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臭氧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预算...
    2025-05-13 10:24:01
  • 雷达液位变送器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级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项目编号:0739-254CNEIC2D02,招标范围:福建漳州核电...
    2025-05-09 14:36:56
  • 我国科学家成功研制出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近日,我国科学家研制出基于“铠甲”传感材料的抗硫中毒的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将为相关行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测解决方案。
    2025-04-30 11:09:56
  • 预算911万元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采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

    近日,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提升采购车载 VOCs 监测系...
    2025-04-30 09:30:04
  • 预算794.8万元 伊犁哈萨克生态环境局采购一批细颗粒物检测仪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就“伊犁州细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794.8万元。
    2025-04-25 13:10:20
  • 麦越环境亮剑环博会 展示气体监测治理一体化闭环

    上海麦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携M-2060S恶臭在线监测系统、M-2060P便携式检测系统及废气治理项目亮相第26届中国环博会,展示了...
    2025-04-24 14:23:17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第四届地质与稀土样品处理及检测技术专场线上研讨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