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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印发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率

2022年06月15日 15:09:07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解意 点击量:5037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作出安排部署。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在日常生活中也许并不常见,但是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就是代表。根据今年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的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介绍,2021年,我国共发生27起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在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中,空气污染是最普遍也是最易发生的,它不仅会导致生态环境破坏,而且会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做好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极为重要。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作出安排部署。
 
  《规程》指出,在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后,有关部门要统筹部署,协调组织,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织人员、调集应急监测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寻求本级或上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的支援。在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合理地考虑点位布设原则、监测频次、人员配置、防护及保障等内容。同时,参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法选用指南》选用合适的监测方法,参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选择合适的应急监测设备,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筛查,并形成合格完善的应急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应急监测组可向上级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监测终止建议(危害基本消除的情况下)。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是生态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可在短时间内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为后续工作安排进程获得有效前期报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空气污染的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注:本文件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重特大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的空气应急监测。不适用于涉及军事设施、核设施等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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