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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新版本发布
2022年04月11日 11:42:42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解意 点击量:4072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以下简称生态导则)定于7月1日起施行。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载体,对于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有关项目开展会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估,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最大程度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协调项目建设和生态保护,在绿色可持续中实现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以下简称生态导则)定于7月1日起施行。
 
  本《导则》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的修订,在新时代下充分衔接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的新要求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调整和完善了评价等级、现状调查、现状评价、预测分析、保护措施、跟踪监测、环评文件图表等多个方面。本《导则》还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防控作用,对有关项目的建设选址、施工期、施工方式、施工材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格把关,尽全力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资料整理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以下简称《生态导则》),这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指导和规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
 
  本次发布的《生态导则》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基础上进行的修订。修订内容充分衔接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政策的新要求,通过明确和细化技术内容及要求增强了导则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适度简化了部分污染影响类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要求,全面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提出相关要求,助力遏制生态形式主义。本次修订对评价等级、现状调查和评价、预测分析、保护措施、跟踪监测、环评文件图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调整。为保障生态导则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宣贯和培训,并持续开展导则实施效果评估,收集、总结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后续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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