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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集意见
2020年07月30日 08:47:41 来源: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5356

市场监管总局作为承担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主要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化工仪器网 行业动态】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老生常谈,却容不得半点忽视。在保障食品安全这条道路上,我国一直在努力,无论是从管理力度,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还是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市场监管总局作为承担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主要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该规定共六章三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立项和起草、报送和审查、批准和发布、修改和复审以及附则。从总则中可看出,该规定主要针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规定明确指出,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对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规定表明,食品检验机构或科研院所等单位在食品检验中发现可能有食品安全问题,且没有检验标准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分析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而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制定中,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起草,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能向上一级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建议。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完毕后,起草单位应根据所起草方法的技术特点,选择不少于5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间验证。《规定》要求验证实验室应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其中至少有1家为具有食品复检机构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
 
  在对草案进行验证时,对于定性方法,实验室间验证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检出限、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等性能指标;对于定量方法,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
 
  食品检验方法是在对食品品质进行检测时的依据,越是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就越能帮助我们保障食品安全。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有利于完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为食品检测提供科学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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