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GB/T 9640-2008/ISO 2440:1997软质和硬质泡沫聚合材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验室内模拟软质和硬质泡沫聚合材料氧化或因湖湿引起的水解等自然老化效果的试验方法。有关老化影响通过测量老化前后相关物理,力学性能来表征。
本标准适用于开孔乳胶,正孔聚氨酯泡沫塑料,闭孔聚氨酯泡沫塑料,闭孔聚烯烃泡沫塑料,其他材料的试验条件需要时另作补元
注:材料进行加速老化涂验的物理性能的影响都是可以测量的,而不仅仅指通常测益的拉伸强度、伸长率或压缩性能、压陷硬度这地法验与使用情况或光照老化等的影响无必然联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系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师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这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业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际准。
GB/T 2941-2006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ISO 23529:3004,IDT)
3仪器
3.1干热老化
3.1.1鼓风烘和能保证温度偏差在土1℃之内。
注:推荐采用带得世够持续记录温度的装置。
3.2湿热老化
3.2.1老化装置,基种体积不应超过内部容积的10%,以使试样形态不麦约束。试样各表面均应暴露在老化环境中,不受光线息肘,
3.2.2高压蒸锅,能保证盘度偏差在±1℃之内,耐绝对压力300Pa。
3.2.3能够用水浴或者于燥龙加热的带盖玻璃容器,使其保证需要的温度,偏差在士1℃之内,
3.3 物理性能的测量使用与所测量物理性能相应的仪器。
4试样
4.1 数量、尺寸和形状
试样应在老化试验前制备,试样的数量、尺寸和形状应符合试验项目标准的要求。
4.2环境状态调节
生产后不到72h的材料一般不得用于试验。
如果可以证明,生产后16h或48 h得到的平均结果与生产后72h得到的平均结果差值不超过±10%,允许在生产后16 h或48 h进行试验。
试验前,试样应按照ISO 471:1995在以下任一种环境中进行状态调节,至少保持16 h以上。
(23士2)℃,相对湿度(50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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