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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233万 中国民航大学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告

2023年10月26日 09:58:25来源:化工仪器网点击: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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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中国民航大学坐落于天津市,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际民航组织升级版航空培训计划”,是中国首个成为国际航空认证委员会(AABI)正式会员并通过专业认证的高校。
 
  中国民航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33万元,项目编号为FZK2023-3-44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3-3-446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重点面向机场运行过程中大气-水体等环境污染物,以飞机尾气颗粒物和水体污染检测为核心,购置相应分析仪器装备。将连续监测飞机尾气颗粒物-水体污染物在机场周围区域的时空分布、成分结构和动态演化,明确典型航空业务对机场周围区域大气颗粒物和水体环境的影响及其扩散规律,准确分析航空发动机尾气颗粒物的元素组分和机场环境水体的主要污染成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②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
 
  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请携带如下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获取。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①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3-3-446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50071310101 ②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开专票或普票、发票邮寄地址)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y28220812@126.com。③邮件主题为:FZK2023-3-446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原老校医院一楼1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3.项目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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