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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压反应釜必须持有压力容器许可证

来源:威海环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19日 10:35  

自2003年起,国家技术监督局为了保证反应釜等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可靠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

      “办法” 对反应釜、压力容器(罐)等的定义及管理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提供压力容器的厂家,无论是外国还是中国的生产厂家都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书,方可允许生产和销售。同时,要求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对采购的压力容器和反应釜设备,在使用前,要按“办法”的要求,在技术监督局特种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和登记后,方可进行使用。并在设备使用中,按照“方法”中的具体要求建立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档案、进行严格的安全制度管理。

对未按照“办法”条例的违规生产厂家(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销售行为,和未按照“办法”条例对压力容器进行管理的使用单位,“办法”规定了明确的罚款、行政处理办法。

为了保障您的利益,请在选择和订购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前,向反应釜或压力容器生产厂商进行确认,是否其设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避免非认证的压力容器、设备运抵现场后,不能通过技术监督局的查验,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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