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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饮料 - 二氧化碳气容量的检验

来源:可睦电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京都电子中国(KEM)   2020年10月24日 04:33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主要原料,可以加入水、糖、酸味剂、食用香精、果计、乳制品、植(谷)物的提取物等,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茶饮料  tea beverage
茶汤
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保持原茶汁应有风味的液体饮料,可添加少量的食糖和(或)甜味剂。
复(混)合茶饮料  blended tea beverage
以茶叶和植(谷)物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干燥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具有茶与植(谷)物混合风味的液体饮料。
果汁茶饮料和果味茶饮料  fruit juice tea beverage and fruit flavored tea beverage
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果汁、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果味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奶茶饮料和奶味茶饮料  milk tea beverage and flavored milk tea beverage
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乳或乳制品、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奶昧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碳酸茶饮料  carbonated tea beverage
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二氧化碳气、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香精等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其他调味茶饮料  other flavored tea beverage
以茶叶的水提取准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除果汁和乳之外其他可食用的配料、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酸味剂、食用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茶浓缩液  concentrated tea beverage
采用物理方法从茶叶水提取液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经加工制成,加水复原后具有原茶汁应有风味的液态制品。

产品分类
按产品风味分为: 茶饮料(茶汤)、调味茶饮料、复(混)合茶饮料、茶浓缩液。
茶饮料(茶汤)分为: 红茶饮料、绿茶饮料、乌龙茶饮料、花茶饮料、其他茶饮料。
调味茶饮料分为: 果汁茶饮料、果味茶饮料、奶茶饮料、奶味茶饮料、碳酸茶饮料、其他调味茶饮料。

技术要求
原辅材料
茶叶应符合 GB 2763、GB/T 13738.1、GB/T 13738.2、GB/T 13738.4、GB/T 14456 和 NY 659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不得使用茶多酚、咖啡.因作为原料调制茶饮料。
感官指标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允许有茶成分导致的混浊或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茶浓缩液按标签标注的稀释倍数稀释后其中的茶多酚和咖啡.因等含量应符合上述同类产品的规定。
低糖和无糖产品应按 GB 13432 等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低咖啡.因产品,咖啡.因的含量应不大于表1中规定的同类产品咖啡.因.低含量的50%。
食品添加剂
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19296 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
二氧化碳气容量
按 GB/T 10792 规定的方法检验。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京都电子KEM 全自动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测定仪 GVA-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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