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化工仪器网>技术中心>解决方案>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冷冻研磨-GCMS/MS法检测塑料儿童玩具中15种N-亚硝胺残留

来源:培安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5日 16:15  

    儿童用具使用广泛的材料是塑料,包括儿童玩具、儿童辅食器具、气球、牙咬胶等,其中儿童玩具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和聚氯乙烯(PVC)材质常见。玩具不仅为儿童带来丰富的乐趣,而且还有助于开发智力,是儿童时期*的重要伙伴。儿童在生活中通过呼吸、舔舐和皮肤接触儿童用品等行为,容易将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摄入体内,而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包括致癌物质、内分泌干扰物、生殖和发育毒物等,都会严重危害儿童健康。随着*对风险预防和健康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儿童用品的安全性已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

    N-亚硝胺是一类具有-N-N=O结构的有机污染物,在人们研究的300多种N-亚硝胺中,90%以上对动物具有致癌作用。欧盟玩具安全标准EN 71-12:2016规定: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拟打算或可能放入口中使用的玩具中N-亚硝胺迁移量≤0.01mg/kg,N-亚硝胺前体物迁移量≤0.1mg/kg;其余玩具(除指画颜料中N-亚硝胺迁移量≤0.02mg/kg外)中N-亚硝胺迁移量≤0.05mg/kg,N-亚硝胺前体物迁移量≤1.0mg/kg。美国华盛顿州儿童高关注化学品清单(CHCC)中规定了NDMA的*为1.0mg/kg。

    N-亚硝胺在食品、饮用水、化妆品中的检测报道较多。在儿童用品方面,研究者更多关注于奶嘴、气球等弹性体,目前尚未见玩具中N-亚硝胺残留量测定方法的报道。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工业与消费品安全研究所的刘雅慧老师等在《质谱学报》发表论文,研究采用冷冻研磨-溶解-沉淀法结合GC_MS/MS测定塑料儿童玩具中15种N-亚硝胺的残留量的方法,该方法简便快速、准确灵敏,且成本较低,适用于两类塑料玩具中15种N-亚硝胺残留量的检测,也可为塑料样品中其他物质的残留量测定提供借鉴。

实验方法:

1、样品前处理

    将玩具样品使用液氮冷冻研磨机(SPEX 6875 Freeze Mill)粉碎至粒径小于1mm,称取0.1g样品于10mL具塞玻璃瓶中,加入3mL溶剂(向ABS样品中加入丙酮,向PVC样品中加入C4H8O)后,超声2min,使样品充分溶解,然后缓慢加入7mL甲醇,使塑料基质*沉淀,在4℃下,以13000r/min离心5min,取上层清液,经0.22μm滤膜过滤,上机测定。

2、阳性样品制备

    ABS阳性样品:称取5g空白样品至三角瓶中,先加入15mL丙酮,再加入2mL 50mg/L的15种N-亚硝胺的丙酮混合标准溶液,不断搅拌,然后加入3mL丙酮,继续搅拌至塑料样品恰好*溶解,混合均匀,将溶液平铺在大表面皿中,置于通风橱内自然风干,得到N-亚硝胺含量为20mg/kg的ABS阳性样品。

    PVC阳性样品:以C4H8O代替丙酮,以C4H8O混合标准溶液代替丙酮混合标准溶液,其余同ABS阳性样品。

3、色谱、质谱条件

    使用TSQ 8000 Evo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美国Thermo Fisher公司)。

    色谱条件:DB-7MS色谱柱(30m×0.25mm×0.25μm);载气为高纯氦气(≥99.99%),载气流速1.0mL/min;脉冲不分流进样,脉冲压力200kPa,脉冲时间1min;进样体积1μL;进样口温度270℃;程序升温:初始温度50℃,保持1min,以8 ℃/min升至150 ℃,然后以20℃/min升至280℃,保持5min。

    质谱条件:EI电离源;电离能量70eV;离子源温度300℃,传输线温度280℃;溶剂延迟3min;扫描模式为多反应监测模式(SRM)

实验结果:

结论

    基于溶解沉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建立了塑料玩具中15种N-亚硝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具有较强的选择性,且对于塑料样品中的目标物质具有较高的提取率。由于存在溶剂效应和基质效应,需要采用空白基质匹配的标准曲线进行定量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该方法简便、快速、准确、灵敏且成本较低,适用于塑料玩具中N-亚硝胺残留量的测定,也可为塑料样品中其它物质的残留量测定提供借鉴。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