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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例

来源:深圳市科力易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0日 14:1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实施至今已很久,GSP加强了药品库房的管理要求,不仅对人员素质、质量管理文件方面加强管理,更是对库房的设施设备提出了严格要求。
    (一)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四)自动 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五)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七)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八)验收、发货、退货的场所;
    (九)不合格药品存放场所;
    (十)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的库房和养 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设臵中药样品室(柜)。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 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 物运输工具。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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