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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tec高速相机

来源:深圳市斯瑞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7日 16:54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1

高速摄像系统

1套

注1:1套高速摄像系统是两台高速摄像机组成。并包含相应的高速摄像机、镜头、大容量存储卡、三脚架、包装箱、维护包、图像软件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等。

注2: 以上货物中如有可以国内配套的部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内配套的相应报价。

 

2. 设备用途说明

★2.1高速摄像系统主要用于按照ECE R107、ECE R66号法规、GB17578进行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客车翻滚撞击过程的车身变形过程记录),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要求需要配备高速摄像机进行记录。该设备的主要功能是:在车辆前、后距离8米左右的两个位置,客车高为3-4米,宽为2-2.8米。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试验时客车上所装变形规及车身的变形等拍摄成清晰的成像,并保存图像,并有相应的图像软件,可对记录的图像进行回放分析。

2.2 1套高速摄像系统包含2台高速摄像机。可以同时启动,也可以分别启动。

2.3 高速摄像系统主要应用在室外场地的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区。

 

3.投标人资格

3.1 参与投标的制造商应是上在该领域有良好声誉的、达到相当规模的、在中国大陆有技术支持并设有配件库或维修机构的公司,并具备完整的企业资质和相应的认证条件。或制造商委托的投标人须有制造商的书面投标授权书。委托的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许可经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及法人说明,或法人委托书。委托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技术服务和维修保养能力。

3.2 投标的设备其主机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自己生产的,否则将作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处理。如在整个系统中有其他公司生产的配套件,其原产地、型号规格、质量、性能参数、相互通讯和服务的负责保证方式的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3.3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 9001或其他通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3.4 投标人及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涉及任何法律诉讼,不得对招标方使用该设备进行科研及商业活动造成任何影响及损失。

 

4. 适用标准

4.1 ECE R107、ECE R66号法规、GB17578规定的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

4.2客车翻滚试验的试验要求。

 

5.试验项目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客车翻滚试验等。

 

6.工作条件(设备使用环境)

★6.1 使用环境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20%~90%

电源:220V±10% AC,50Hz±1%。

 

7.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7.1 通用要求

7.1.1 满足SAE J211-2规定的图像采集仪器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证明文件。

★7.1.2 图像传感器类型为彩色CMOS方式。

7.1.3 快门时间可调节,小快门时间不大于5μs。

7.1.4 输入触发信号模式至少包括TTL电平和Switch开关信号两种方式。

7.1.5 能在记录时间内任意设置触发点,并可在记录图像中标识该点。

★7.1.6高速摄像机的IP地址能由用户设置或。

7.1.7 高速摄像系统的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

★7.1.8所有高速摄像系统在通过控制计算机进行实时画面监控和参数设定时,画面延迟时间应小于1s,图像数据下载速度不小于4MB/s。

7.2 高速摄像机

★7.2.1 在全幅分辨率不小于1280×1024的条件下,记录速度不小于500fps。

7.2.2动态图像范围不小于10bit。

★7.2.3在全幅分辨率、遗漏之处,并不免除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而有效的系统的责任。

★7.7.2 投标人提出的技术方案应是一套成熟、无设计缺陷的工程方案,该方案必须是已经经过用户使用并证明是合理有效和技术先进的。

7.7.3 购买设备时,不能有因为某些附件由于招标人疏于提示投标人,没有购买从而导致不能调试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的事情发生。

7.7.4 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投标人的系统配置做出增补或删减。

7.7.5 投标人和招标人在正式执行合同后,不应因为人员变动而拒绝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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