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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非法添加罚款拟提升30倍

时间:2013-10-31阅读: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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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罚则继续加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昨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5-10倍罚款提高到15-30倍。

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罚则继续加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昨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5-10倍罚款提高到15-30倍。

  为加大在食品安全领域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送审稿》在行政责任方面,强化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技术机构的处罚。如在财产罚款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5-10倍罚款提高到15-30倍;在资格惩罚方面,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方面,《送审稿》也进行了严格规范。其中强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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