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规格 | 见详解 |
---|---|---|---|
货号 | 见详解 | 应用领域 | 医疗卫生,能源,电子 |
主要用途 | 备用电源 |
蓄电池按电极材料和工作原理的不同,主要分为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等四大类。其中,铅酸蓄电池具有性价比高、容量大、功率高、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是目前世界上产量大、用途广的一种电池;锂离子电池凭借能量密度高的优势也占据一定的*。
参考价 | 面议 |
更新时间:2022-05-16 10:42:03浏览次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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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普沃蓄电池HN-12V17AH尺寸及规格
括普沃蓄电池HN-12V17AH尺寸及规格
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 ⑺ 办公自动化系统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⑻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⑼ 应急照明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⑽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⑾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汽车电池及船用起动 !!!
电池型号 额定电压(V) 10小时放电率(AH) 长mm 宽mm 高mm 总高mm 重量kg 端子
HN-12V17AH 12 17 181 77 167 167 5.7 M5
HN-12V24AH 12 24 166 175 125 125 8.6 M5
HN-12V33AH 12 33 195 130 155 168 10.2 M6
HN-12V38AH 12 38 197 165 170 170 13.5 M6
HN-12V40AH 12 40 197 165 170 170 13.8 M6
HN-12V55AH 12 55 229 138 208 213 19.5 M6
HN-12V65AH 12 65 350 167 179 179 23.4 M6
HN-12V75AH 12 75 258 166 206 215 24 M6
HN-12V100AH 12 100 330 171 215 220 32 M8
HN-12V120AH 12 120 410 176 227 227 38 M8
HN=12V150AH 12 150 485 172 240 240 47 M8
HN-12V200AH 12 200 522 238 218 223 65 M8
12月18日,《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计划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联节〔2018〕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推动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联节函〔2018〕68号)要求,结合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实际和各自优势,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开。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依据《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各环节,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参与主体可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规范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3.在试点项目方面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并可在年内输出实质性成果。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技术上处于国内良好或际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二)申报主体根据《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自行申报,项目可就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某一环节申报,亦可涵盖多个环节一同申报。项目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鲜明的区域联动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地项目征集、初审,后按照《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试点示范项目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现场审核等,择优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优先考虑能够充分体现京津冀一体化联动的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