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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6-09-09
  • 截止日期 2016-10-09
  •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市

  • 所属行业

    分析仪器/光谱/可见分光光度计

详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YZT-16CG-05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60(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9-09至2016-10-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本网站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0 09:30
  
  七.投标地址: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
  
  八.开标时间:2016-10-10 09:30
  
  九.开标地址: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2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云和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1109 0301 0120 1000 0978 3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78- 5521098
  
  传真:0578- 5521098
  
  地址: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严女士
  
  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云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传真:0578-5122418
  
  地址:云和县中山街2号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578-5132602
联系传真0578-5132602
联系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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