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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环境管理站空气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6-08-23
  • 截止日期 2016-09-02
  • 所在地区

    河南许昌市

  • 所属行业

    实验室常用设备/气体发生器/空气发生器

详细信息

  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环境空气监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委托,对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环境空气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1 项目名称: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环境空气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6〕031号;
  
  2.3项目地点:长葛市;
  
  2.4规 模:采购预算价935000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6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7运维期:系统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
  
  2.8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2.5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等辅助设备、数据采集仪中心站软件、气象仪(五参数)、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阀门、钢瓶气等)、站房(含避雷)、USP不间断电源(含蓄电池)、子站VPN、空调、光纤传输、电脑及配套打印机等,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需具有独立完成研发、调试及二次开发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具体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2.5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等辅助设备、数据采集仪中心站软件、气象仪(五参数)、质控设备)开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需具有“三标体系认证”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其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厂商需具备“三标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格;
  
  3.6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要求在有效期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报价低的供应商为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 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 0374-6175225
  
  5.2 报名时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表》两份。《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一份;(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带齐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自行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领取,不再另行通知(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联系电话0374—618913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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