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福州省食盐储备库除湿机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6-04-29
- 截止日期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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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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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实验室常用设备/恒温/加热/干燥/除湿机
详细信息
招标公告
闽建信招[2016]第220号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州(闽侯)省级食盐储备库除湿机采购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6]第220号
2. 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工业除湿机
数量 16台
交货通知书发出后60天为准
福州(闽侯)省级食盐储备库:福州闽侯白沙镇南山洋工业区
注:1)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货商;
3.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安全违规记录 ;
3.3 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的3C强制认证证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6.848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300元 ;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 5月 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持报名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邮寄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招标人: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八层
电话:0591-87514440转721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联系人:小郑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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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郑 |
联系电话 | 0591-83706268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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