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手机版

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资讯中心

化工仪器网>资讯中心>行业动态>正文

今日焦点时事热点行业动态企业动态政策法规

吸完霾还得吃土 仪器设备追踪雾霾脚步

2018年11月29日 17:10:27来源:中国仪器网作者:UU点击:19396
分享:

  【中国化工仪器网 行业动态】近日,持续了近一周的雾霾使人们不胜其扰纷纷带上了口罩。据中央气象台消息,此次随着北方冷空气来袭将不仅仅是雾霾,还有更多的沙尘污染物。借此,南方人将有机会目睹雾、霾、沙尘“齐聚一堂”的“盛大光景”。
 

据了解,霾与雾除能够造成视程障碍这一共同点以外,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雾由水汽凝结组成,在太阳的照射下可蒸发消散。而霾则由灰尘、硝酸、硫酸等多种悬浮颗粒物组成,它们与雾气相结合便会长期悬浮空中,使天气阴沉。同时,霾中的颗粒物还是多环芳烃、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载体。由此可见,当人们吸入雾霾时,身体将受到较大的损害。
 
  目前,针对雾霾的防治我国主要采取了控制重点行业污染和扬尘治理、发展绿色交通、优化产业结构以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多种方案。但面对现已存在的空气污染现象,人们只有在努力减少大气污染、净化空气的同时,做到“早了解、早知道、早预防”。因此,为保障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各种科学技术被用到了雾霾监测及防治上,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就应运而生。
 
  谈及现市面上的雾霾检测专用仪器,其种类可谓数不胜数。从各类激光粉尘仪,到手持式雾霾监测仪,再到扬尘在线监测仪都是实现空气中雾霾检测、监测的仪器。其中,扬尘在线监测仪由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气象参数传感器等多个部分组成,并集合了数据采集与信息交互等技术,能够实现沙石场、建筑工地等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
 
  而今年6月份出现的手持式雾霾监测仪,则更多的展现了其化繁为简的这一优点。据报道,该仪器克服了以往操作复杂、易出现误差的缺点,辟蹊径采用了光学计算法,并且能够实现雾霾监测数据的直接读取。
 
  另外,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山西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的“高分五号”卫星(又称高光谱观测卫星),也具备有雾霾检测能力。据悉,“高分五号”卫星搭载有全谱段光谱成像探测仪、大气主要温室气体探测仪、可见短波红外高光谱相机、痕量气体差分吸收光谱仪、大气气溶胶多角度偏振探测仪等多款仪器设备,能够在遥远太空上高精度监测某一区域的陆地、水体及大气,受污染情况及污染物质的具体成分。这就表示,“高分五号”的成功发射,还将有效填补国产卫星无法有效探测区域大气污染气体的空白。
 
  小编结语:
 
  回顾往昔,美国光化学雾霾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雾霾事件、伦敦雾霾事件等历史上骇人的雾霾污染事件都仍历历在目。随着时间的推移,雾霾治理也逐渐成为了我国环境治理的重心之一。而高光谱观测卫星等高科技的运用,也不无证明了国家治理雾霾的决心。作为普通群众,我们也应当在日常生活中选择更为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以及生活用品,以此助力环境保护工作。另外,在雾霾来袭之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将霾与土隔绝于口鼻之外也必不可少。
 
  (本文参考资料来源:东方网、百家号-华夏时报、齐鲁网)

关注本网官方微信 随时阅读专业资讯


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灾害调查评估和海平面变化监测评估体系 2024-04-23 11:54:23
日前,在山东临沂举办的第55个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上,自然资源部发布了《202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2023年中国海平面公报》。
七部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 2024-04-22 09:54:48
日前,为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
“按证排污、按证监管” 今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04-18 13:40:34
为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47个示范项目 国家发改委公布一批重要清单! 2024-04-18 11:54:27
《清单》共包括47个项目,分为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降碳三个大方向,涵盖海上风电、压缩空气储能、虚拟电厂等多个领域。
生态环境部: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024-04-17 10:10:14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970297226@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天津市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产品对比发布询价建议反馈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
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