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手机版

产品推荐:气相|液相|光谱|质谱|电化学|元素分析|水分测定仪|样品前处理|试验机|培养箱


资讯中心

化工仪器网>资讯中心>政策标准>正文

今日焦点时事热点行业动态企业动态政策法规

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纪要》 就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做出回应

2019年02月20日 17:20:12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作者:WL点击:11624
分享:

  【化工仪器网 政策标准】 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于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将对当前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回应和规定。
 
  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一直是我国发展的重点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逐步稳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性。大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温室效应、气候异常、物种减少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危及了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
 
  在《纪要》中,各部门强调,要坚持严格的环保执法制度、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犯罪未遂的认定问题、主观过错的认定问题、生态环境损害标准的认定问题、非法经营罪的适用问题、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适用问题、涉大气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理问题、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的认定问题、有害物质的认定问题、从重处罚情形的认定问题和严格适用不起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等十余点。
 
  事实上,每一项环境污染实例,都是地球对人类敲响的一记警钟。为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我国已经颁布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新时代保障人类自身和其他生命体健康的基石。
 
  除上述《纪要》外,2019年2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就环境污染案件的问题做出了各项回答。二者表示,他们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污染环境问题的监管。此外,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时需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要依法查处。
 
  人口的增加、经济水平的增长,都将为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由污染导致的土壤肥力下降,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等问题,都会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和生存的一大隐患。此外,除了日常生活,人们的生产活动也离不开环境的支持。此番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侦查,势必将掀起新一轮的保护环境热潮。针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此次打击力度的加大,也将有利于其各项整改的积极落实。呵护环境,才是人类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
 
  (本文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央视网)

关注本网官方微信 随时阅读专业资讯


预算 890万 北京大学采购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2024-04-23 13:22:00
近日,北京大学发布公告,计划对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超高灵敏度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极杆质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890万。
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2024-04-23 09:55:19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预算750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采购高效液相色谱质 2024-04-23 08:38:01
2024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750万,项目编号为GXZC2024-G1-003185-KLZB。
预算118万 宿松县疾控中心采购离子色谱仪等检测设备 2024-04-22 11:48:36
近日,宿松县疾控中心就“离子色谱仪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7FSCG24D01G0024)”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18万元。
预算290万 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采购国产仪器设备 2024-04-22 10:47:31
近日,受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委托,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州大学测试中心晋江分中心国产仪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编号:[350582]CXZB[GK]2024002)”组织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290万元。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970297226@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天津市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产品对比发布询价建议反馈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
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