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检测仪器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 2010-01-27
- 截止日期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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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西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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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分析仪器/样品处理设备/纯水器
详细信息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超纯水器、涡旋仪、分析研磨机、气控温摇床、电子天平、酸度计、全自动高压灭菌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SPE固相萃取装置、酶标仪、抑菌圈测定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检测仪器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超纯水器1台、第二包涡旋仪1台、第三包分析研磨机1台、第四包气控温摇床1台、第五包电子天平1台、第六包酸度计1台、第七包全自动高压灭菌锅1台、第八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第九包SPE固相萃取装置1台、第十包酶标仪1台、第十一包抑菌圈测定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2010(2009)-10-G-48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对厂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二包对厂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三包对厂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五包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六包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七包对厂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八包对厂家要求: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九包对厂家要求: 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十包对厂家要求: 整机原装进口;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十一包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月25日-2010年3月1日(公休日除外)。标书售价为2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6、投标时间:2010年3月3日上午8:00-9:00
7、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0年3月3日上午9:00
8、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9、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0、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2、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 招标单位 | 中国化工仪器网 |
|---|---|
| 联系人 | 中国化工仪器网 |
| 联系电话 | 0571-87858618 |
| 联系传真 | 0571-87756393 |
| 联系地址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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